英山四项举措巩固脱贫成效

7月29日,从英山县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坚决遏制因疫、因灾致贫返贫,英山县民政局坚持问题导向,以硬核举措助力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疫情防控管理未完全解除前,暂停在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动态退出。对新申请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待审批期间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对确诊患新冠肺炎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出现阶段性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给予生活物资救助,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未脱贫和返贫致贫风险高人员基本生活状况,对未脱贫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开展摸排,建立台账,及时跟进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密切关注低收入困难人群基本生活状况,完善社会救助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密切关注潜在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状况,开展摸排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对照市政府公布的2020年保障标准,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边缘人口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实施单独保障,实行保人保户相结合。对参与扶贫项目的农村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待其实现稳定脱贫后再动态清退。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完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加大救助力度。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可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

做好特殊困难群众关爱帮扶。扎实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儿童按照申请审批程序,做好相关申报和查验工作并落实救助帮扶政策。继续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对农村困难留守老人给予生活物资救助。完善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确保“应补尽补、按标施补”。

(通讯员:孙鉴人 编辑:蓝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