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开展提高案件质量大讨论

“乡镇纪检干部人员有限,既是案件审查调查的主力军,也是案件审理的裁判员,审查难以严格区分,导致案件质量打折扣。”温泉镇纪委书记沈锐率先发言。

“近期,省纪委对全省案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后,我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深入的剖析,深感惭愧、极为内疚。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坚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肖浩在发言中“向自己开炮”。

“案件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从信访举报工作层面,我认为要从加强对实名举报的重视、规范撰写调查报告、提高信访办理效率等方面促进案件质量提高。”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胡小英提出了意见建议。

“案件质量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必须坚持政治责任与办案质量相统一,强化精准思维,夯实办案责任,着力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肖锋说道。

这是6月12日,县纪委监委开展“提高案件质量夯实基层基础”开展大讨论时发生的一幕。机关部室、派出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书记齐聚一堂、畅所欲言,在讨论发言中既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又深入分析了问题原因;既表明了加强整改的态度决心,也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有力举措。

“文书变化更新换代较快,且个别文书没有模板,能否尝试建立案卷卷宗规范化文本,对标执行?”南河镇纪委书记周伟提出了建议。

“关于文书格式问题,我们一直在做整理工作,完成后会发放到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大家可以对照规范执行。”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付诺明确回复。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省纪委监委将2020年确定为“精准执纪问责质量效益年”。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县纪委监委围绕“规范、精准、高效”,对标对表找差距、精准发力补短板,以开展“大讨论、大检查、大整改”为抓手,以讨论凝共识、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

“提高案件质量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有力举措,也是强化自我监督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案件质量标准,努力做到审查取证‘零失误’,措施程序‘零违反’,定性处理‘零偏差’,文书制作‘零差错’,以案件的高质量促进纪检监察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作者:通讯员 雷刚 缪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