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英山县温泉城区划片招生有了新变化,请家长关注!

英山县2020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

家  长  须  知

一、招生范围  

根据城区学校布局、办学规模、生源分布等情况,划定招生片区和范围如下:

1、实验小学及附属幼儿园:

实验小学(含莲花校区):毕昇大桥以北,老南门大桥以东,三江缘酒店至纺织大厦,至自来水公司接北门坳巷以南,至老医院,至县政府接盛世嘉园小区,至莲花小区接学府路以北,以及温泉镇莲花村、小米畈村、梅岩村、北涧河村、陈河村、枫树排村。

莲花校区幼儿园:东门大桥以东,学府路以北,以及温泉镇莲花村、小米畈村、梅岩村、北涧河村、陈河村、枫树排村。可以就近招收县直幼儿园因学位不足无法安排入园的幼儿。

2、温泉小学及附属城北幼儿园:

自来水公司往北的新街两侧至梦丝家大道,民政局东侧,新街住房公积金中心至老医院,接土产公司往北至梦丝家大道坡顶以南,以及温泉镇北汤河村。

3、实验中学:

以实验小学本部、温泉小学毕业且取得该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为主。因学校学位严重不足,严格控制接收转入学生。

04、思源实验学校:

小学部:沿河西路两侧至新医院、开发区、城西工业园、中央大道周边,民政局西侧、天壹国际、洪广酒店以西以及温泉镇南冲畈村、西汤河村、花园村。

初中部:招收本校小学部毕业生和小学部招生范围内的初中生。

在招生计划内,可以招收符合老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学生。

05、县直机关幼儿园:

东门大桥以西,毕昇大桥以北,老南门大桥以东,三江缘至纺织大厦,至自来水公司接老医院,至土产公司接盛世嘉园小区。

06、县第二幼儿园:

沿河西路、新街(金石路)至梦丝家大道以西、开发区、城西工业园。

07、白石坳小学(含启航校区)及温泉镇中心幼儿园:

白石坳小学本部及幼儿园:学府路以南,老南门大桥以南,毕升大道两侧,建材市场至一里沙往南接318国道内。幼儿园可接收原长四小学服务片区适龄幼儿入学。

白石坳小学启航校区:原长四小学服务片区及全县留守寄宿学生。

08、长冲中学:

招收温泉镇所属小学及实验小学莲花校区毕业年级学生。在有富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招收城区学生。不招收温泉镇以外其他乡镇学生。

09、特教学校:

面向全县招收聋、哑、残及智障儿童少年。

二、招生办法

(一)关于新生入园入学

1、主要条件

(1)基本条件幼儿园年满3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小学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初中不设年龄条件,主要招收温泉城区及温泉镇所属小学2020届毕业的六年级学生。

(2)英山户籍幼儿和学生必备条件:

A.有城区户口和城区房产。①父母有城区户口、城区房产的,若二者显示地址不一致,优先以其父母的房产证所在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②若父母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以其现居住的上传网报系统的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③父母只有城区户口,以适龄幼儿和学生实际生活居住地址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

B.有城区房产无城区户口。①适龄幼儿和学生的父母在城区有房产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为准),以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②适龄幼儿和学生的父母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以现居住的上传网报系统的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③适龄幼儿和学生的父母城区有房产暂无房产证的,须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湖北省增值税发票)、水电费发票(3个月以上)等证明材料,以现实际居住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具备上述条件的幼儿和学生按规定对应入园入学。

(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必备条件:

A.户口本、租房合同。

B.城区用人单位盖章的劳动合同、工资表证明(连续6个月)、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凭证(最近一年)和经商营业执照。

具备上述条件的幼儿和学生依据务工经商所在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就近入学。

(4)特殊情形者的必备条件:

A.符合享受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人员子女,须由父母持县招商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B.符合享受县人民政府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人员子女,须由父母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C.符合享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人员子女,须由父母持县卫健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D.符合享受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人员子女,须由父母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具备上述条件的幼儿和学生依据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二)基本流程

(1)报名登记。2020年8月11日前,由适龄幼儿和学生法定监护人登录“英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监护人必须严格对照入学条件和招生范围,合理选择填报子女所就读学校。信息填报完整保存,提交后,下载打印《2020年英山县城区学校就读申请表》,该表在资格审查时需与佐证资料一并上交。符合入学条件逾期未填报提交者,将不能按“就近”原则入学,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2)资格初审。2020年8月14日至8月17日,由适龄幼儿和学生法定监护人持《2020年英山县城区学校就读申请表》,带齐户口本、房产证、医学出生证明,劳务合同、营业执照等佐证资料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到网上所填报的志愿幼儿园、小学和初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认定。

(3)资格复审。2020年8月20日至8月24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学校工作专班到学校现场复审。

(4)招生录取。①公办学校录取。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适龄幼儿和学生信息资料审核结果,按招生入学原则,在“英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上录取到相应学校。②民办学校录取。按“自愿报名、免试入学”的原则,优先招录城区学生。适龄幼儿和学生如需就读民办学校,父母带孩子到学校报名。

(5)录取告知。2020年8月28日,学生父母登录“英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同时录取名单在录取学校内张榜公布。新生于8月30日到录取幼儿园或学校领取新生入园入学通知书。

(6)报到注册。2020年8月31日,幼儿和学生持入园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各学校按照录取结果和报名信息注册学籍。

三、关于转学插班

(一)转入条件

(1)具有英山城区户籍;(2)户籍不在英山城区但在英山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已实际入住;(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情形者。

(二)转学原则

(1)统筹安排原则。凡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学位较宽松的学校就读。(2)毕业年级不转原则。城区小学六年级、初中九年级原则上不接收和办理学生转学。(3)先批后转原则。转学手续须经转出学校同意,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410室)审批后,转入学校方可接收学生入学。

(三)申请程序

(1)报名登记。2020年8月11日前,由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登录“英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填报转学插班入学信息。

(2)资格审查。①2020年8月18日,由法定监护人持转出学校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国编学籍卡片、户口簿、房产证、劳务合同、营业执照等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到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认定。②符合城区转学插班入学条件的,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学位较宽松的学校就读。

(3)入学告知。2020年8月29—30日,学生监护人登录“英山县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并到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入学通知单。

(4)报到注册。2020年8月31日,学生持入学通知单和国编学籍卡片到校报到,各学校在学生报到后一周内做好学籍转接工作。

四、关于招生平台

“英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进入方法如下:

1、关注下方“英山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后点击底部“入学报名”菜单可进入招生平台首页。



2、登录“英山教育网”,(http://www.ysxedu.gov.cn/),网站首页'今日头条“栏目进入招生平台首页。

3、电脑或手机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119.96.103.89:8008/ysweb/,点击搜索即可进入招生平台首页。

(来源:英山教育     编辑:毕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