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醉驾!"酒疯子"骑三轮横冲直撞被判刑6个月

近日,英山县公安局石头咀派出所快速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

2020年7月27日下午6时许,接110指令,石头咀镇河西大道有人骑三轮横冲直撞,对过往行人和车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接警后,石头咀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民警到达现场时,犯罪嫌疑人沈某某正驾驶三轮摩托车来回冲撞河西大道路边的土堆,人呈醉酒状态。为保证围观群众的安全,避免犯罪嫌疑人沈某某冲过土堆冲到路边造成无辜人员受伤;民警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果断依法使用警用器械将犯罪嫌疑人沈某某制服,并传唤其至石头咀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沈某某当天下午四时许喝了半斤白酒后驾驶正三轮摩托车前往前妻位于河西大道的家中,两人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为发泄不满,沈某某遂酒后驾驶三轮摩托在河西大道上来回冲撞。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沈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进行检测,沈某某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158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遂提取沈某某的血液送至黄冈市中泽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结果为158.12mg/100ml。沈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2条之规定,经报请英山县公安局批准,次日沈某某被执行拘留。

8月7日,该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至英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英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沈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的刑罚。

(通讯员:程刚 编辑:蓝洋)

(作者: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