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会员卡起纠纷 诉前调解来化解

5月14日至16日,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依法调解了35名消费者提起的消费纠纷案,调解协议书约定2021年8月31日前,全部退回35名消费者预交消费卡款103108元。



英山某健身公司在商业步行街开办了游泳健身会所,2020年12月18日,公司以创始会员50元抵1000元的消费价格招募创始会员办理健身会员卡,当天共有35名消费者购买了价值1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钻石卡和儿童游泳培训卡,并与健身公司签订了健身会员服务交易合同。



但是,几个月过去了,35名购买了健身卡的消费者一直未接到开业通知。今年2月份,35名消费者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投诉,健身公司同意退卡退款。但是当消费者到公司退款时,公司人员以目前无钱为由拒绝退款。

到2021年4月初,该健身公司因消防验收问题无法正常营业,只好关门停业。令健身房会员无法按照服务合同享受相应的健身服务,为此35名消费者诉至英山法院。



5月15日、16日是周末,英山法院在开展“为群众办实事”过程中,工作人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进行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健身公司同意于2021年8月31前退还35人的103108元的会员卡钱;35名消费者放弃其它赔偿诉求。

英山法院和县司法局联合成立的英山县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法院立案庭设立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开展3年来,方便了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缩短了时间,提高了效率,受到当事人欢迎。

(通讯员:童曙明  编辑:蓝洋 审核:山英  终审:黄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