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档案馆、英山县博物馆关于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见证物的公告

2019年底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全力组织防控工作,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在这次防控疫情的战斗中,各级党委政府、人民解放军、各行业工作者尤其是广大医护工作者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冲锋在前、坚守岗位,不畏艰险、忘我奉献,涌现了一批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为加强当代物证保存,为明天记录今天,英山县档案馆、英山县博物馆有责任为人类的前行,记录庚子年这场重要事件,征集与抗击疫情相关实物资料,并通过一件件实物及其背后的故事,保存历史记忆,弘扬时代精神,现依据相关规定,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抗击疫情的相关物证资料,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本次抗击疫情中使用过的防疫物品物件资料 

1.参加抗疫一线人员的请战书、旗帜、工作日记、书信、火线入党申请书等; 

2.医护人员的防护套装、与家属的往来信件、工作证、临时证件、日记、接诊记录等;

3.重要道路交通临时卡口相关物品;

4.社区街道防疫管控工作相关记录及使用物品;

5.捐赠物品的外包装、发货单等;

6.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宣传横幅等;

7.强制休息令、强制陪伴令。

(二)相关行政命令、文件

1.各级政府、指挥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陆续发布的行政命令、文件(原件)等;

2.各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的相关文件等。

3.卫生系统支援英山医疗队人员统计数据。

4.县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接受捐赠数据统计等。

(三)表现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的摄影、绘画、书法、歌曲等作品

(四)其他见证抗击疫情具有重要意义的捐赠物。

二、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等。

(三)提供者须撰写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摄影、摄像作品文字说明里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实物文字说明包括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

(四)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英山县档案馆或英山县博物馆将为捐赠见证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并长期有效。感谢各界公众的关注和支持!

三、联系方式

为贯彻落实当前防疫工作的要求,有意向者请先通过电话或邮箱方式与英山县博物馆胡义斌、姜红胜或英山县档案馆熊德良联系,我们将认真登记您的捐赠意向,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征集物接收事宜。

联系人:

胡义斌(手机:13907253209,邮箱:1925683178@qq.com)

熊德良(手机:13707250338,邮箱:540454023@qq.com)

姜红胜(手机:13886437871,邮箱:303323528@qq.com)

捐赠地址:英山县温泉镇茶乡大道东侧英山县档案馆五楼

英山县档案馆      英山县博物馆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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