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王海霞任英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8月10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任命王海霞为英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副主任谭俊、黄泓、王曙、董锦林、陈德峰参加会议,张春梅、汪峰及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田洪光同志辞去英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英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名任命王海霞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议案》《英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名任命王海霞同志为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职务的议案》《关于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名额的决定》。

会上,王海霞作供职发言,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王海霞表示,将继承和发扬历届县委、县政府勤勉务实、奋进为民的优良作风,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切实做到以学为基,忠诚履职讲政治。以干为要,务实担当促发展。以民为本,尽心竭力办实事。以廉为重,严于律己守底线。一定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勤勉履责,用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融媒体中心记者:徐伟   编辑:蓝洋 审核:王进 终审:黄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