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失 声 明

汤亮、何有娣不慎遗失位于英山县温泉镇金石路处不动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壹本,土地证号为050103111-24号,土地分摊面积为15.78㎡。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汤亮、何有娣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