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不慎将位于温泉镇莲花路4号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房产证号:英山县房权证温泉镇字第010008358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00.39㎡,土地证号:英土国用(2001)第050203030-20号,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40.58㎡,土地分摊面积为14.05㎡。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胡以惠、白秋舰
2021年12月20日
因本人不慎将位于温泉镇莲花路4号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房产证号:英山县房权证温泉镇字第010008358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00.39㎡,土地证号:英土国用(2001)第050203030-20号,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40.58㎡,土地分摊面积为14.05㎡。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胡以惠、白秋舰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