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交通行】 安全从“头”开始 平安幸“盔”有你

近年来,两轮三轮电动摩托车作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以其小巧、经济便捷等特点,深受大家的青睐。但是由于不少电动车驾驶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逐年上升,今天的《交通平安行》带你了解一下不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的危害。

案例1,2022年3月7日上午8时24分,在英山县红山大道与茶园大道交汇处,邓某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正常通行的鄂F***67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因速度过快,且未正确佩戴头盔,导致摩托车驾驶员邓某某及乘坐人员头部受伤,车辆受损的严重后果。

案例二:2021年12月14日上午8时55分,郑某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温泉南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途经十字路口,无视道路标识标线和红灯,强行横穿路口时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且未佩戴头盔,事故造成郑某某头部、肩膀、腿部等多处受伤严重。

案例三:2021年12月23日上午7时9分,黄某驾驶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途经茶乡大道与梦丝家大道路口时无视左转弯方向红色信号灯,强行转弯准备通过路口时,与一辆直行小轿车发生碰撞。虽然黄某佩戴头盔,但是未系好安全绳,导致在撞击过程中,头盔当场甩飞,头部着地,造成黄某当场晕倒,身体多处受伤。

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到,当骑乘者头部与地面发生碰撞时,安全头盔的外壳可以扩散冲击力,有效避免头部严重受伤,正确佩服安全头盔可有效将骑乘人员死亡风险降低60%-70%。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交管中队中队长徐建新:每年交通事故与摩托车相关近三千余起,占总事故的80%。因没有佩戴安全头盔造成头部损伤的案例比比皆是。安全盔就是生命盔,正确佩戴头盔关乎出行安全,市民必须高度重视。首先要购买正规的安全头盔。在佩戴头盔时,要保持水平,不可前仰或后翘。最重要的是系好安全带,调整好长度才能让头盔起到最大的保护作用。

据了解,2021年全县涉摩托车交通事故占到交通事故总量的57.3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对生命的敬畏,对幸福的守护。

县交警大队法宣科 阮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安全头盔戴与不戴就是生与死的区别,是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英山警方将持续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希望各位骑乘者能够遵守交通规则,从头开始,平安出行。

(融媒体中心记者:余遥  编辑:郑旭  审核:黄炎  终审:余爱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