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7月17日—24日新一轮强降雨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一周我县多降水发生,其中,7月17-18日以阵雨或雷阵雨为主,局部有大雨或暴雨;19-21日有一次较强降水天气过程,最强降水时段为20日白天至夜间,我县大部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期间累计降雨量一般40~60毫米,局部80~150毫米。期间,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多发,最大小时雨强30~50毫米,短时大风风力可达8~11级。22-24日有分散性阵雨或雷阵雨。鉴于此次降雨天气局地强度大、致灾风险高,为做好本轮强降雨的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强降雨天气影响,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落实“四级”包保责任(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7月17日必须全部到岗到位,各类防汛责任人必须进岗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抓细抓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以大概率的思维应对小概率的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强降雨天气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的影响,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
二、强化隐患排查。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盯山洪,地质灾害点,水库,中小河流,旅游景区等重要部位和低洼易涝区,山边、水边、库边居民点,在建工地、设施农业、下穿通道、临时工棚、水上运输、水上捕捞、过水路面、河道放牧、学校,老旧房屋,户外广告牌等薄弱环节,全面彻底开展排查排险,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
三、及时转移避险。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会商研判和精准调度,务必要对危险区域的居民迅速做到应转尽转。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会同相关乡镇对沿山坡特别是地质灾害点受影响区域的居民、高边坡受影响区域的居民、尾矿库受影响区域的居民迅速予以转移;县水利湖泊局负责会同相关乡镇对高水位运行水库及易发山洪受影响区域的居民迅速予以转移;县交运局负责会同相关乡镇对公路沿线受洪水影响区域的居民迅速予以转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会同属地乡镇对风险较大的大塘受影响区域的居民迅速予以转移;县住建局负责会同温泉镇、街道党工委对镇区内涝受影响尤其是地下车库受影响的居民、老旧小区、危房等面临危险的居民迅速予以转移;县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科技经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会同有关乡镇对福利院、学校、医院、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面临危险的居民和其他面临危险的居民迅速予以转移。
四、强化预报预警。气象局要严密监测天气变化,加大预报预警频次,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集中降雨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加强短时强降雨的监测预报。气象局发布橙色及红色预警时,要及时启动“叫应机制”。交通、水利、自然资源、应急、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会商研判,密切监测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城市内涝等灾害,及时做好预警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手段及时、准确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要做到点对点发布和提醒,电视台要流动播放预警等信息,增强社会公众避灾自救意识。
五、强化应急准备。各乡镇、各部门按县防指应对要求强化应急准备,要动态掌握雨情、水情,一旦发生重要紧急情况,要果断决策、科学处置。要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强化救灾物资、抢险物料储备,提前落实车辆和人员,县级应急队伍不少于100人,乡镇应急队伍不少于50人,村级应急队伍不少于10人,确保紧要关头调得出、用得上。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处于临战状态,确保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及时科学开展抢险救援。
六、强化值班值守。各乡镇各部门7月17日-24日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所有干部必须全部在岗,原则上不得外出、不得请假。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到重大险情灾情,要快速处置并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做好灾情统计,并将灾情迅速上报县防办。
七、严明防汛工作纪律。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县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防汛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救灾调度指令,严禁有令不行、推诿拖延、各行其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值守期间手机通讯不畅、违规饮酒、带彩娱乐等行为;严格执行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制度,严禁虚报、瞒报、漏报、迟报。对工作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严肃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对在防汛工作中撤离职守、失职渎职,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以及对重大险情及苗头性事件瞒报、漏报,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移交县纪委追责问责。
英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