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完 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
号)、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财农〔2017〕128 号)、 《财政部关于征收跨省际大中型水 库库区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9〕59 号)、 《省 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基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农发〔2019〕65号)
等文件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地 2021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 持基金预算,具体金额、项目代码以及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详 见附件1和附件2。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 益,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 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 号)相关要 求,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填报《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 效目标申报表》(附件 3),作为今后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
依据。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并在组织预算执行 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未加
湖北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