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成功消除两处安全隐患

2月28日,我县城南原工艺玻璃厂的废弃烟囱和水塔实施爆破,有效保障了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位于城南原工艺玻璃厂的烟囱高42米,水塔高25米,由于原工艺玻璃厂倒闭,烟囱和水塔停用了30多年,加上常年日晒雨淋,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县安委会联合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温泉镇政府、爆破公司,决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烟囱和水塔进行爆破拆除。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谭文说:“根据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的要求,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组织力量对建在城中心的水塔和烟囱进行定向爆破。”

为确保爆破拆除安全、顺利进行,县安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制定了详细的方案。施工人员提前在现场采取了三道防护措施,第一道是近体防护,采用钢丝网、遮阳网和泡壁进行覆盖;第二层防护是在排架上搭设了钢丝网、遮阳网以及泡壁;第三道是提前对场地进行了预处理,避免烟囱倒地过程中产生飞石。

黄冈市民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占立志说:“经过现场勘测和考察,并且多次组织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论证,决定采取定向倒塌爆破方式,在水塔上我们一共钻了71个孔,在烟囱上钻了86个孔。”

上午十时左右,经过周密的部署,伴随着几声巨响,矗立多年的老烟囱和水塔轰然倒塌,成功爆破拆除,困扰周边群众的安全隐患得到了彻底解决。

(融媒体记者:余遥 熊豪  陈俊伟  编辑:郑旭  审核:黄炎  终审:石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