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法院:能动司法解企忧 妙手化解案外案

日前,英山法院温泉法庭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时,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和“一次性化解纠纷”工作态度,成功调解与本案相关的一起“案外案”,切实化解了企业的矛盾僵局。

承办法官翻阅卷宗了解到,原告宜昌某工程公司与被告霍尔果斯某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后,被告在支付一部分工程款后,余款迟迟未付,而武汉某工程公司为霍尔果斯某工程公司的唯一股东,原告公司多次讨要工程款未果,遂将被告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并要求武汉某工程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庭审中,承办法官了解到除本案外,双方在邻县某地也有一个同类工程纠纷,原告准备再次起诉被告。承办法官发现双方企业在两案中金额争议不大,且双方多次业务合作,本案及“案外案”皆有较大调解空间。

为减轻企业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当即决定,本案与“案外案”合并调解。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最终三个企业就本案及潜在纠纷一并圆满调解,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司法有力维护,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本次案件审理,不仅使得本案得以解决,也让即将引发诉讼的“案外案”实现“零成本”化解,最大程度减轻了企业诉累,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是英山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的又一生动实践。

(通讯员:吴衍  段彬 编辑:胡焯雄 审核:黄炎 终审:罗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