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餐饮等行业燃气泄漏爆燃事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范围内工商业燃气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事项通告:
一、安装对象
全县范围内使用燃气(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工商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餐饮门店、宾馆酒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
二、安装时限
从即日起由供气单位配合燃气用户进行整改,7月15日前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供气。
三、目标要求
(一)燃气用户“三件套”(燃气泄漏报警器、切断装置及燃气金属连接软管)安装遵循“燃气企业指导、产品自主选择、用户出资改造”的原则实施。选择安装的燃气报警器、自动切断装置和燃气金属连接软管,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明和“3C认证”,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安装单位和人员必须具备安装资质和证书。
(二)新开户报装的工商业燃气用户,必须按规范要求安装燃气“三件套”,凡未安装的,燃气经营企业一律不予通气。
(三)未安装使用燃气“三件套”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燃气经营企业的指导下,限期完成改正。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燃气公司一律按程序停止供气。
(四)全县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主动配合,积极安装,已安装燃气“三件套”的生产经营单位需做好定期检测工作,确保装置正常使用。未按期完成加装燃气“三件套”的,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英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英山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英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6月23日
(来源: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