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诉前鉴加诉前调 探索案结事了“最优解”

近日,县人民法院首次运用“诉前鉴加诉前调”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给出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优解”。

案件中,王某系我县某广告公司职工,在安装广告牌时,腿部不慎被砸伤。事后,王某向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发现该案案情简单,双方争议不大,认为调解处理效果更佳,遂将该案委托至县人民法院进行诉前调解。

收案后,县人民法院“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迅速介入进行诉前调解,并同步启动诉前鉴定程序,认定王某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在县人民法院、县总工会和县人社局三方联合调解下,通过“面对面”的调解方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公司向王某支付工伤赔偿款11.5万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优解”。

据了解,由县人民法院创建的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已被省营商办确立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探索创新“诉前鉴加诉前调”机制,进一步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助力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

(通讯员:吴新萍 吴衍 编辑:胡焯雄 审核:黄炎 终审:石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