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诉前鉴+诉前调”衔接机制先行区创建为抓手,以“诉前鉴定+”模式,创新性打造基层治理新“枫”景。
诉前鉴定+诉非衔接 助推“案结事了人和”
日前,英山法院互联网法庭通过在线“云调解”,成功调处一场道交损害赔偿案。在承办法官情理融合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黄某在起诉前,经初步咨询预判伤情构成十级伤残,提交立案材料的同时向英山法院提出诉前鉴定申请。经法院依法征求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对外委托鉴定,鉴定结果却是黄某不构成伤残,这让黄某无法接受,并提出要重新鉴定。
经办案法官多次向黄某解释说明诉前鉴定效力,道交委人民调解员分头耐心做原、被告调解工作,最终通过“诉前鉴定+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促成纠纷一次性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英山法院以减少鉴定时间、降低鉴定成本为出发点,以司法为民降本增效为落脚点,不断探索“诉前鉴定+诉非衔接”工作机制,让“诉前鉴+诉前调”衔接机制先行区创建项目为人民群众释放更多政策红利。截止到9月中旬,英山法院诉前申请鉴定案件占全院鉴定案件68%,诉前鉴定案件75%以上调解结案,诉前鉴定转入诉中的案件全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平均办理时长同比缩短60%。
诉前鉴定+多调联动 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
刘某与陆某因交通事故车损理赔产生纠纷,英山法院在县综治中心,联合县公安局交警部门、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县交调委等力量,开展了一场融“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于一体的“大调解”。
调解现场,各方从诉讼成本、法律规定等角度出发,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免于鉴定,当即确定赔偿方式和金额,促使纠纷在事故发生6天内顺利调解结案。
针对鉴定类纠纷,英山法院构建诉前鉴定嵌入联调联动工作新机制,努力打造一站式解纷服务。纠纷经繁简分流后,立案庭可将简单清晰的案件委派至调解组织,由对口业务庭指导调解组织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鉴定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推动“诉前鉴+诉前调”衔接机制运行并最大限度发挥效能,让司法解纷服务更高效便捷。
诉前鉴定+在线调解 信息化赋能“双赢多赢共赢”
1份单方鉴定意见书,引发2家保险公司诉前分别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这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按常规思路案件立案、排期开庭、重新鉴定、再调解或判决,必然历时长久。那该如何处理才能更好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呢?
最终,该案在英山县法院法官指导下,县道交委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多轮在线协商,原告杨某与被告沈某等4位当事人达成人民调解协议。英山法院在线详细询问各方意见后当即进行司法确认,纠纷得以用最低成本圆满化解。
英山法院在奋力推进“诉前鉴+诉前调”过程中,全面贯彻为民、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则,充分运用“道交一体化平台”、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及互联网法庭等,不断规范在线调解、质证和委托鉴定,电子文书制作,在线司法确认等程序,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各类纠纷“线上线下、同步异地、交互融合”,让信息化为当事人高效解纷插上腾飞的翅膀,切实助推当事人“双赢多赢共赢”。
改革永无止境,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英山法院将以降本增效为突破口,以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不断创新完善“诉前鉴定+”工作模式,更多更实地激发基层治理活力,为和谐美丽英山打造新“枫”景。
(通讯员:吴衍 编辑:刘锦芮 审核:黄炎 终审: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