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1月23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文主持会议,副主任郑伦福、江光霞、万志勇、邬曙东、段水平、查海滨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涂新斌,县人民法院院长吴青,县监察委、县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在温泉城区限时限地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表决通过《英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在温泉城区限时限地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的决定》。

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认真履行好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工作职责,通过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要树立良好形象,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依法正确行使职权,为助力加快英山绿色崛起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融媒体记者:涂炜 编辑:胡共鸣 审核:段冕 终审:段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