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怎样理解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今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问答推出的是:怎样理解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决定》提出“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强调要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比例,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政府适度举债有利于加快发展、造福后人,符合代际公平原则,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但不顾客观条件过度举债、管理失控,则会得不偿失,带来过于沉重的债务负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和可持续性,这方面其他一些国家的教训也非常深刻。《决定》强调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对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当前和长远,坚决落实好这一决策部署。

第一,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

第二,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

第三,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

第四,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同时,要深入推动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地见效,压实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夯实债务管理基础,通过安排财政资金、压减支出、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方式逐步化解风险,在债务化解过程中找到新的发展路径,在高质量发展中逐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