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山越岭送法下乡 以案说法情暖民心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县人民检察院组成“315”普法宣传工作小队,前往鄂皖交界大别山南麓的陶家河乡进行普法宣传,用脚步丈量法治温度,让法律知识翻山越岭,抵达每一个角落。

“阿姨,这里有份宣传册你看下,我们是英山检察院的,这个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法治宣传。”

一大早,陶家河乡赶集大会现场已是人头攒动。检察干警迅速搭建起普法展台,热情地向来往赶集的群众递上宣传手册,手册里涵盖了丰富实用的消费维权知识。

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余豪:我们在工作中了解到,陶家河乡的居民在消费者维权方面的诉求比较多,我们组织青年干警来进行法制宣传,一是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二是怎样预防新型诈骗,三是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检察干警还深入镇区的商店、农资店发放宣传手册。他们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常见情形,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切实提升商家合法经营的意识。

陶家河乡商户 肖丹:今天几个检察官到我店里来讲了几个买卖的案例,让我知道了要合法经营,遵纪守法,让我的小店越做越好。

考虑到部分村庄地处偏远山头,群众下山不便,检察干警因地制宜,采用当地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场子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陶家河乡英太寨村民 刘佳贵:我们平时在村里搞农业生产,最怕的就是买到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通过这次普法,我们增强了防范意识,也认识到了“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也是陷阱”。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沈勇:下一步,英山检察院将继续延伸检察触角,深入乡镇农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同时综合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刑事公诉、支持起诉等职能,维护市场秩序,切实守护老百姓“米袋子”“菜篮子”和“钱袋子”。

融媒体记者:刘聪 段炜 熊豪 通讯员 郑楚

编辑:蓝洋

审核:段冕

终审:段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