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局严明防汛救灾纪律

(通讯员查献展 谭文)当前,我县已进入主汛期、梅雨期,库、河、湖、塘水位持续上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7月12日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积极主动投入防汛救灾工作,县应急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以“四个严查”防汛救灾工作纪律,压紧压实防汛救灾工作责任,切实把防汛救灾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防汛救灾责任抓落实、抓到位。

严查违反应急值守纪律行为。该局要求应急防汛队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纪律,汛期一律取消双休日、节假日,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所有党员干部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不得关闭通讯工具。

严查违反防汛督办检查纪律行为。应急干部要按照各人管理的责任片区严格开展督办检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防汛责任,开展防汛隐患排查、备足防汛物资、器材、准备好防汛人员和力量、做好防汛值班值守等。对督办检查不力或者失职的,一律从严查处。

严查违反防汛信息上报纪律行为。对重大险情及苗头性事件瞒报、漏报、迟报,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严查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对拒不服从安排,拒不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命令和指示的,一律从严查处。

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防汛抗旱是天大的事,必须以铁的纪律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对防汛指挥部布置的工作、下达的指令要坚决执行,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巡逻查险制度,确保各类信息畅通,确保应急事务迅速处理。县局应急指挥中心将加强对防汛纪律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和通报,对在防汛工作中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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