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天抓获“酒鬼”驾车30起

为充分吸取一些地区疫情期间酒后肇事的惨痛教训,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自3月14日起,在全县范围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县公安局三天共查获酒驾30起。

随着我县道路逐步解封及复产复工令出台,交通流量增大,但少数驾驶员心存侥幸心理酒驾驾车,给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为积极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公安局积极组织警力在全县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3月14日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11名警力在温泉城区金石路设立执勤点,开展酒驾夜查行动。当晚,2名“酒鬼”酒后驾车被查获。

城区在开展酒驾整治的同时,乡镇派出所也积极组织警力开展整治行动。

3月15日,杨柳派出所组织警力错时上路,利用中午休整时间,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查获酒驾5起。

3月15日,石镇派出所在辖区内查获酒驾2起。

3月15日晚,雷店派出所开展酒驾夜查行动,共查获酒驾3起。交警大队在城区同步开展夜查行动查获酒驾3起。

3月16日晚,英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11名警力在温泉城区金石路设立执勤点,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查获酒驾3起。

3月16日,石镇派出所利用中午午休时间查获酒驾5起,查获无号牌1起,无证驾驶2起,其它轻微交通违法行为9起。

3月16日,南河派出所在中午休整时间,查获酒驾2起,无号牌1起,无证1起,未年检及其他违法行为5起。

3月16日,方咀派出所利用午间时间,路查路检,查获酒驾5起,达到报废标准车辆1起,其他违法行为3起。

截止目前,县公安局三天共查获酒驾30起,无牌无证65起,不戴安全头盔376起,驾驶报废车2起,未年检41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17起。为有效规范了道路行车秩序,为我县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奠定坚定的基础。

【交警提示】:虽然当前仍处在抗击疫情特殊时期,但安全、文明、守法出行同样重要。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珍爱生命,共同抵制酒驾。全县公安交警、派出所民警将在分区分类开展防疫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力遏制酒醉驾苗头,消除安全隐患。

(作者 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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