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经营单位收费行为,为小区居民提供安全、合理、透明的充电服务。11月5日,县发改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县供电所等部门,对英山县部分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先后走访了御河花园、泰鼎公馆、长安世纪城、莲花小区、金地熙园等居民小区,与小区物业负责人进行座谈,详细询问了小区内电动车充电站的建设及管理情况,通过实地查看充电设施、充电小程序、入户电梯等方式,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者是否明码标价、是否落实“价费分离”、是否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是否落实充电设施建设和充电安全措施,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下一步,县发改局将持续加大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政策宣传力度,以推动降低充电服务费,增强群众获得感作为努力方向,把实事办实、好事做好。
通讯员:占志辉
编辑:刘锦芮
审核:段冕
终审:段山英